竹新社
香港,去年六四集会案中,8名民主派人士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罪成,案件在区域法院判刑,分别被判处4个月两星期至14个月不等。 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的被告,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判处13个月监禁;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被判监12个月;何桂蓝被判处6个月监禁。 至于早前认罪的5名被告,前支联会主席李卓人被判监14个月;前常委蔡耀昌被判监12个月;前常委梁耀忠及梁锦威分别被判监9个月;民主党胡志伟被判监4个月两星期。 法官判刑时提到李卓人在案中角色突出,蔡耀昌及梁耀忠在保释期间犯案,他们知道会面对严重后果,即使…
12月28日,黎智英等七名《苹果日报》报社高层因“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案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再次提讯时,检察官向裁判官提出加控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并获得接纳。
被加控新罪的包括此案全部七名被告人,即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总编辑罗伟光、执行总编辑林文宗、英文版执行总编辑冯伟光(卢峰)与主笔杨清奇(李平),以及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和苹果互联网有限公司三家法人。
控方指控被告人与他人“一同串谋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及/或复制煽动刊物”,且“具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中国)中央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激起其离叛,即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项,引起对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视或激起对其离叛;引起香港居民间的不满或离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或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
案中黎智英早前被控“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与妨碍司法公正三宗罪。 目前, 他因至少两起“非法集结”案件正在服刑。
其余六名被告人并未申请保释候审,署任总裁判官苏惠德宣布将案件押后至明年2月24日再次提堂,各人继续收押;三家公司法人一直没有代表出庭,针对他们的案件押后至2月10日由壹传媒集团清盘人出席。此案本已于9月底裁定转介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审理,下次提堂时将继续处理交付程序。
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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