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就《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以图文音视频等形式直接或间接推销商品/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广告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以竞价排名、新闻报道、经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或者附加购物链接的其他形式推销商品、服务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以启动播放、视频插播、弹出等形式发布的互联网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准需要倒计时结束才能关闭。
不得利用互联网发布面向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利用针对未成年人的互联网媒介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及不利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
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未经用户同意或请求,不得在用户发送的邮件或者即时通讯信息中附加广告或链接,不得向其交通工具、导航设备、智能家电等发送互广告。不得在用户搜索政务服务网站及相关应用时插入广告。
(市场监管总局)
以竞价排名、新闻报道、经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或者附加购物链接的其他形式推销商品、服务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以启动播放、视频插播、弹出等形式发布的互联网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准需要倒计时结束才能关闭。
不得利用互联网发布面向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利用针对未成年人的互联网媒介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及不利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
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未经用户同意或请求,不得在用户发送的邮件或者即时通讯信息中附加广告或链接,不得向其交通工具、导航设备、智能家电等发送互广告。不得在用户搜索政务服务网站及相关应用时插入广告。
(市场监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