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新社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禁止利用行业组织形象、患者诊疗效果或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并明确“体验官”等以自己名义或形象为医疗美容做推荐证明的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 (市场监管总局)
根据双减要求,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委11月3日印发《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明确不区分学科类、非学科类,要确保做到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不刊登、不播发面向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
传播平台进一步完善广告发布审核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尤其注意防止以节目/栏目、软文等方式变相广告。
严厉查处在校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以及利用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
支持基层对楼宇居民区等进行网格化管理,加大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杜绝铁路、地铁、公交车、国有厂矿单位以及公交站台所属广告牌位刊发校外培训广告。
适时组织联合执法,曝光典型违规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焦虑的广告将从重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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