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乐市看守所在前年11月23日启用,当时声称改善了被羁押人士的羁押条件,极大地提升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但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发生虐待犯人致死的事件。
根据当地检察院发出的起诉书称,事发在去年7月26日,一名姓高的男子涉嫌危险驾驶被送到看守所羁押。到28日下午,高某出现幻听幻觉,在囚室内随意走动,时任看守所姓陈的指导员没有採取救护措施,反而指使辅警张某将手铐和脚镣交给同室的被羁押人士田某给高某戴上。
高某被绑在囚室的床上,然后被同室姓童的被羁押人士,用警用催泪喷射器喷射高某面部,高某不断痛苦挣扎和叫喊。高某其后又在辅警姚某指使下,被田、童二人用鞋殴打。到了凌晨,二人将被子折成3层,在高温天气下多次盖着高某身体。早上6时,高某已被虐待超过8小时,出现全身抽搐等异常状况,医院急救人员赶到看守所,经抢救无效死亡。
河北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确定,高某是因为长期大量饮酒引发循环、呼吸功能衰竭死亡,而在狱中被限制体位、疲劳等因素对死亡过程有促进作用。中心又指,高某在看守所受到各种的虐待是导致死亡的次要原因。
事件揭发后,当地检察院起诉看守所陈姓指导员、姚姓辅警和童、田二人。至于将手铐脚镣和催泪喷射器交给同室二人虐待死者的张姓辅警和一名不制止虐待行为的王姓辅警,检察院指情节轻微兼自愿认罪免予刑事处罚。不过检察院在今年一月提出起诉后,当地法院至今未公布宣判结果。
(有线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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