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一女子在入职聚会后醉酒疑被强奸,11月28日,新京报记者获悉,案件已于本月23日宣判,被告人邹某跃犯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据此前报道,5月18日,有微博网友爆料称,其女友刚入职一家国际物流公司,在参加新员工聚会后,被认识仅两天的同事带走并强奸。事发后,她于16日至17日多次向深圳当地警方报警。但随后工作人员称,“显示是已经以自愿(发生关系)结束了。”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被害人曾某并无自愿与邹某跃发生性关系的意思表示,且有证据表明曾某醉酒状态呈逐渐上升趋势。而且,邹某跃明显有意掩饰自己与曾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虽然其在接到公安人员电话后自行到案,但其归案后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不属于自首。
因此,法院认定,邹某跃趁被害人酒醉失去意识之机,在未取得被害人同意的情形下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应该构成强奸罪。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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