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就惩教署规定,男囚犯必须剪发的常规令提出终极上诉,终审法院早上颁布裁决,裁定梁国雄一方胜诉,并指署方规定男性囚犯头发必须“尽量剪短”的常规令,构成直接性别歧视,违反《性别歧视条例》。终审法院法官指,确保监狱纪律和施加社会对男性和女性的既定造型,缺乏合理关联,惩教署长亦未能证明有关的常规令,反映社会上对男性和女性的既定造型,署长亦未能提供任何理据证明在香港社会,男性的既定发型是短发,女性则可以是长发或短发。 梁国雄2011年冲击立法会递补机制论坛,被判囚4周,在囚期间被要求剪去长发,他就惩教署要求男囚犯剪发的工作守则,提出司法覆核,2017年一度获裁定胜诉,之后署方再上诉得直,终院今日颁布终极裁决。
(商业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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