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香港众志前秘书长黄之锋、前主席林朗彦及前成员周庭,涉嫌去年6月21日号召包围香港警察总部,分别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组织,以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周庭早前已承认两罪,其余两名被告今早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分别承认控罪。案件押后至下周三下午判刑,三人须还押。黄之锋在散庭时向旁听人士说“顶住、加油”。资深大律师骆应淦代表黄之锋求情时提到,被告多年来参与社会活动获得一些认同,曾获颁兰托斯人权奖等。案发时被告年轻,事件不涉暴力,他曾叫人让路予急救员通过,亦呼吁过让的士离开。骆应淦说,判监是很可能发生的事,但希望法庭考虑缓刑的可能性。骆应淦同时代表周庭,他在求情时说,希望法庭考虑到被告无案底及在案中的参与程度。代表林朗彦的大律师谭俊杰说,知道今次事件有潜在风险,但最后无人受伤,而被告参与程度较低,希望法庭考虑非监禁的刑罚,例如社会服务令。裁判官回应说不会,因被告已试过判罚社会服务令。
(香港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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