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主派早前就立法会选举举行初选活动。选举管理委员会就2020年立法会换届选举发表报告书提到,本港选举制度并无任何所谓初选的机制,社会上有意见认为,涉及大量选民及参选人的初选,可能误导部分选民,以为是公共选举的一部分,影响选举结果,选管会认为政府应考虑是否需要管制有关活动。选管会又说,根据《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所有候选人在选举后,必须申报选举开支,不论其最终有没有报名参选。
针对境外投票问题,选管会认为涉及重大选举政策考虑,政府应就政策层面及相关法律运作作出研究,考虑疫情对选举的整体影响、在境外设投票站的可行性及有关地方合资格选民人数,以制订所需的修例建议。
选管会又说,如果要实行境外投票,必须确保有合适的监察机制,确保选举的公信力不会受损,当局亦要审慎研究现行选举法例,如何在境外实施及执行,以处理境外出现违规事情的执法问题。报告书亦说,选管会并无任何境外投票运作的经验,必须依赖熟悉境外情况的政府部门协助,以落实境外投票及点票。
(香港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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