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外交官必须先获得北京外交部的批准,然后才能与香港政府官员或教育组织会面。
这项新规定是为了回应华盛顿先前决定限制中国使团在美国的行动。
北京的决定似乎还涵盖了美国外交官和香港立法会议员之间的会面。
属于建制派的自由党党魁钟国斌两周前被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告知,现在不是他会见美国驻港总领事的时候。
另外两名泛民议员则表示,该决定只涉及外交人员,所以他们不会受此影响。
《南华早报》看到的一份内部文件指出,“美国驻香港总领事,其继承人或代表他工作的任何人员,在访问中国任何地方政府之前,必须先获得中国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的批准”。
该文件指出,不论正式,私人,社会会议和视频会议以及与“任何中国公共或私人教育组织或学会及其人员”的会议都必须获得批准。
(南华早报)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