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发布《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对外国实体危害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违反正常的市场交易原则,中断与中国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正常交易,或者对中国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采取歧视性措施,严重损害中国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采取限制措施。
限制措施包括:限制或者禁止其从事与中国有关的进出口活动;在中国境内投资;相关人员、交通运输工具等入境;相关人员在中国境内工作许可、停留或者居留资格以及罚款或其他必要措施。
商务部随后在其网站上发布权威专家就《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答记者问,其中援引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廖诗评的话称,这项制度针对的仅仅是个别外国实体的违法行为,不意味着中国政府欢迎和保护外资的立场发生改变。
(中国商务部)
限制措施包括:限制或者禁止其从事与中国有关的进出口活动;在中国境内投资;相关人员、交通运输工具等入境;相关人员在中国境内工作许可、停留或者居留资格以及罚款或其他必要措施。
商务部随后在其网站上发布权威专家就《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答记者问,其中援引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廖诗评的话称,这项制度针对的仅仅是个别外国实体的违法行为,不意味着中国政府欢迎和保护外资的立场发生改变。
(中国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