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督导组通报鲍某某涉嫌性侵案调查情况称,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某某的构成性侵犯罪。
通报称,①女方并非未成年人,真实年龄已22周岁。见鲍某某时年满18周岁。②两人实际同居,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某某的行为构成性侵犯罪。③鲍某某明知不符合“收养”条件,自认为韩某某是未成年,仍以“收养”为名与她交往且发生性关系,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应当受社会谴责。④基层公安办案不规范,将责成整改。⑤韩某某违规变更年龄,将严肃处理。
(中国长安网)
通报称,①女方并非未成年人,真实年龄已22周岁。见鲍某某时年满18周岁。②两人实际同居,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某某的行为构成性侵犯罪。③鲍某某明知不符合“收养”条件,自认为韩某某是未成年,仍以“收养”为名与她交往且发生性关系,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应当受社会谴责。④基层公安办案不规范,将责成整改。⑤韩某某违规变更年龄,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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