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日前引述消息称5名港人涉偷渡赴台正被扣押。保安局长李家超昨表示港方未收到消息,呼吁台方承担打击跨境犯罪责任,依法处理涉事港人后把他们送返香港,让特区依法处理。陆委会表示,有关港方查询,将了解后再处理。台湾警方消息称,5名港人或先循台湾《国家安全法》处理,故没拘留时限;又认为偷渡者须依法承担偷渡刑责,再商往后留台申请。
台湾外事警察消息人士表示,处理港人偷渡到台可循《国家安全法》第6条或《香港澳门条例》处理,若当事人现时被“拘留”,属前者处理方法,即界定被捕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逃避入出境检查”,由司法单位没时限羁押直至正式起诉。违台湾《国家安全法》第6条者可被判6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新台币1.5万元以下罚金。该消息人士认为,偷渡者须先承担及完成偷渡法律责任,“不完成法律程序,没合法身分申请庇护,日后亦难以求学、移民身分留台”;又认为政府依法处理才能遏止他人以同样方式偷渡来台,但案件现时“非常政治化”,蔡英文政府要在“撑香港”承诺和台湾人“不太接受”港人偷渡之间取得平衡。
台湾守护民主平台理事宋承恩认为,政府若以国安法处理,变相无期限拘留5名港人,可保护该批港人身分;台湾人权促进会秘书长施逸翔向本报称,只要符合《难民地位公约》中的难民资格,不论合法或非法入境,政府都要保护。
(明报)
台湾外事警察消息人士表示,处理港人偷渡到台可循《国家安全法》第6条或《香港澳门条例》处理,若当事人现时被“拘留”,属前者处理方法,即界定被捕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逃避入出境检查”,由司法单位没时限羁押直至正式起诉。违台湾《国家安全法》第6条者可被判6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新台币1.5万元以下罚金。该消息人士认为,偷渡者须先承担及完成偷渡法律责任,“不完成法律程序,没合法身分申请庇护,日后亦难以求学、移民身分留台”;又认为政府依法处理才能遏止他人以同样方式偷渡来台,但案件现时“非常政治化”,蔡英文政府要在“撑香港”承诺和台湾人“不太接受”港人偷渡之间取得平衡。
台湾守护民主平台理事宋承恩认为,政府若以国安法处理,变相无期限拘留5名港人,可保护该批港人身分;台湾人权促进会秘书长施逸翔向本报称,只要符合《难民地位公约》中的难民资格,不论合法或非法入境,政府都要保护。
(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