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民力量副主席谭得志(快必)被控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的公众游行,以及发表煽动文字等9项控罪,今午(8日)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后至11月17日再讯,以待警方作进一步调查和预备转介区域法院的文件。裁判官苏文隆听毕双方陈辞后,拒绝被告的担保申请,被告须还押候讯。
谭得志(48岁)原被控今年1月17日,在大埔海滨公园露天剧场,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者,在无合法权限下参与一个未经批准的公众游行。警方其后再控以发表煽动文字和公众地方行为不检两罪,指称谭得志同日同地发表煽动文字;以及于今年1月19日,在铜锣湾崇光百货外,带领人群以粗口辱骂附近警员。方在庭上透露,被告在街站曾发表“721唔见人,831打死人,10月1枪杀人”、“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五大诉求 缺一不可”、“解散警队”、”黑警死全家”等口号,当中曾发表“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的口号约70次,认为有关口号引发针对政府或警队的仇恨。
(明报)
谭得志(48岁)原被控今年1月17日,在大埔海滨公园露天剧场,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者,在无合法权限下参与一个未经批准的公众游行。警方其后再控以发表煽动文字和公众地方行为不检两罪,指称谭得志同日同地发表煽动文字;以及于今年1月19日,在铜锣湾崇光百货外,带领人群以粗口辱骂附近警员。方在庭上透露,被告在街站曾发表“721唔见人,831打死人,10月1枪杀人”、“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五大诉求 缺一不可”、“解散警队”、”黑警死全家”等口号,当中曾发表“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的口号约70次,认为有关口号引发针对政府或警队的仇恨。
(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