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从2020年起分三年在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使用国家统编《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教材。内蒙古教育厅发布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有问必答”,对政策进行解读。
文中称,推进统编教材使用是党和国家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央决定的事项,自治区应当执行,这与民族区域自治法不冲突。2019年12月,教育部教材局印发《中小学三科统编教材“铸魂工程”推进实施方案》提出“全面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薄弱地区开好三科、用好教材。
按照现行有关招生政策,民族学校考生考试还是单独划线、单独录取,不与非民族语言授课学生进行竞争,且招生比例保持稳定,不会影响高考升学比例。国家除对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国家三科统编教材使用进行部署以外,并未对其他学科也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进行部署,国家也从没有这方面的政策要求。其他学科依然使用民族语言授课,以民族语言授课为主的双语教育体系没有改变。
就部分反映蒙古历史、民俗、诗词、传统文化的课文、教材、图片的部分内容已被删减的问题,文中称,内蒙古今年4月组织专家对蒙古语文进行了修订。按要求增加了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等内容和篇目的比例,删减了部分篇目。此项工作属于正常业务工作。
文中还援引总书记习近平的话称,语言相通是人与人沟通的重要环节,语言不通就难以沟通,不沟通就难以达成理解,就难以形成认同。《道德与法治》《历史》是《语文》学科的延伸和拓展,因此,三个学科需同步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学,有利于更好地强化语言文字运用,有利于促进民族语言授课学生与其他各民族学生交流交往交融,为学生今后的升学就业和成长进步拓宽了渠道。
文中还三次提到内蒙古是“模范自治区”,要坚决坚定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并表示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是国家意志,不会因为有人抵制而不再推行。
(内蒙古教育发布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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