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裁定淘宝台湾为陆资并处罚款41万新台币,限期六个月内撤资或改正。
投审会查实,阿里巴巴并无持有超过30%英商克雷达公司(淘宝台湾母公司)股份,本符合现行规定;但由于阿里巴巴可操纵克雷达运营方针,认定具有实质控制,从而构成陆资。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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