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新社
香港特区政府表示,行政长官已按《港区国安法》规定,在征询港区国安委和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见后,从现任裁判官中,指定6名裁判官为指定法官,负责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另外,律政司就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而设立的专门检控科正式成立,该检控科的首批检控官,已由律政司司长在征得港区国安委同意后作出任命;至于检控科的负责人,会稍后作出任命。 此外,首宗涉及违反《港区国安法》的案件提堂。一名24岁涉嫌驾驶电单车撞向警员的男子,暂被控一项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一项恐怖活动罪,案件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警方说,该男子涉嫌在…
一名23岁男子7月1日在湾仔柯布连道近谢斐道,驾驶电单车撞向执勤警员。他被控一项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一项恐怖活动罪,案件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成为首宗涉及《港区国安法》的被告。他暂时交由警方看管,案件押后至下星期一下午或被告提早出院的日子再讯。辩方代表律师刘伟聪表示,被告正在东区医院留医,多处腿部骨折,主诊医生未知何时出院。案件由总裁判官苏惠德审理,刘伟聪指,从司法机构网站未找到处理《港区国安法》案件的法官资料,问苏惠德是否行政长官指派委任的裁决官,苏惠德确认,又指已收到聘书。
(香港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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