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禁止及反对民阵发起7月1日由维园出发至中环的游行,以及在政府总部东翼外的集会,民阵表明会上诉。警方称,有理由相信举行有关活动,会增加感染病毒风险,对市民生命及健康构成重大威胁,危害公共安全及他人权利。警方又指出,由于民阵于去年6月起曾就相同或类似目的,在各处举办过多次游行集会,期间或结束后都出现不同暴力事件,屡次有参与人士、市民、记者及警员受伤。部分示威者作出堵路、纵火、暴力行为,更有人使用汽油弹等大规模破坏公物,破坏社会安宁及令他人受伤,今次的集会游行地点十分接近易受冲突或暴力事件影响的高风险建筑物,警方因此决定反对有关游行申请。
(香港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