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自17日起对曾到北京的入境人士采取14天医学观察。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协调中心表示,鉴于北京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级应急响应上调为二级,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4条的规定,自2020年6月17日12时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内曾经到北京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协调中心提醒,违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尚可被采取强制隔离的措施。
因应疫情的最新发展,市政署为加强对冷藏水产品的入口及零售两渠道的巡查及抽检,于15日向全澳所有进口三文鱼的批发商抽取十七个三文鱼样本进行检验,全部通过病毒核酸检测,结果未见异常。
(澳门政府新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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