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20岁男学生涉于去年国庆日参与包围黄大仙纪律部队宿舍,遭驱散时向警方掷物,被制服后头破血流,需入院缝针。他否认暴动罪受审,区域法院法官沈小民昨日裁决指出,男生头部伤势必然是警方造成,但两名作供警矢口否认,称他们没有道出真相,不能安心接纳他们的供辞;并强调有警员棍殴被告头部并非“鸡毛蒜皮小事”,裁定男学生脱罪,成为反修例运动中首宗被裁定暴动罪名不成立的案件。
20岁被告林子浩脱罪后庭上一片欢呼,其亲友在庭外跟他簇拥道贺。林子浩散庭后说希望大家一齐加油,对于日后会否参与示威,他说需要再考虑。
(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