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
方案的制度设计提到,在实现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建设全岛封关运作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对货物贸易,实行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对服务贸易,实行以“既准入又准营”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举措。大幅放宽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准入。针对高端产业人才,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和停居留政策。同时实行更加便利的出入境管理政策。按照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强法治、分阶段的原则,逐步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建立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为基础,以地方性法规和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重要组成的自由贸易港法治体系。
建设将以2025年和2035年为节点分步骤分阶段进行。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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