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未保办6月6日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即日施行。
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不得刊登播放张贴或者散发含有诱导未成年人文身、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广告;书报刊、电影、广电节目、舞台艺术作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或者网络信息,不得含有诱导未成年人文身的内容;不得在学校、幼儿园播放张贴散发文身商业广告。
对因文身导致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相关组织和个人未代为提起诉讼的,检察院可以督促支持其提起诉讼,涉及公共利益的有权提起公益诉讼。
(民政部)
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不得刊登播放张贴或者散发含有诱导未成年人文身、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广告;书报刊、电影、广电节目、舞台艺术作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或者网络信息,不得含有诱导未成年人文身的内容;不得在学校、幼儿园播放张贴散发文身商业广告。
对因文身导致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相关组织和个人未代为提起诉讼的,检察院可以督促支持其提起诉讼,涉及公共利益的有权提起公益诉讼。
(民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