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日审理了原公安部副部长孟宏伟受贿一案。检方指控孟宏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46万余元。孟宏伟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将择期宣判。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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