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新社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25日印发《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价格管理的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价格项目+检测试剂”收费总额设置封顶标准,现阶段封顶标准不得高于每人次15元,具备条件的可将封顶标准调低至更合理的水平。 其中“新冠抗原检测”价格项目按不高于每人次5元制定政府指导限价;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各省医保部门应在4月8日前明确上述政策。对于同一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医院药店、线上线下存在不公平高价的情况,各地医保局要履行医药价格主管部门职责,向价格监督检查执法部门汇报线索。 (国家医保局)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1日印发《关于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费用的通知》,要求各省核酸检测指导价单人单检不高于28元、多人混检不高于8元。各省份应在4月8日前完成调价工作,确实存在特殊情况的省份可延后至30日前完成。
各省医保部门应在4月30日前将检测所需扩增试剂、提取试剂、采样器具等物耗成本降至单人单检价格的50%以内。
医保局又说,目前全国已经接种32亿剂次疫苗、支出费用1200余亿元,由医保基金和财政共同分担,疫苗支出费用在医保基金可承受范围内。
经与企业多次磋商,国内疫苗价格降至20元/剂左右;近期已再次组织与企业谈判磋商,新的议定价格已降至更低水平。
国家医保局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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