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周某接受采访时表示,确实已在11月底收到了公司寄来的纸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通知中称:“2021年8月6日,你通过在公司食堂拉横幅、发传单、用扩音器高喊,以及内网论坛发帖等方式,散布“遭到高管强奸、公司知情不处理”等虚假信息,引发社会强烈关注,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这一系列行为已经构成《阿里巴巴集团员工纪律制度》一类违规行为第1.5.3条‘对外发表或传播不当言论,或故意捏造、散布虚构的事实,或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造成恶劣影响’的规定。”该通知落款为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12月10日,记者致电阿里巴巴总机,工作人员表示查询不到周某及其花名“新月”。
自8月事件发酵以来,案件中曾因涉嫌强制猥亵被警方控制的王某文、张某两家亲属曾在网上多次发声,对案件细节及周某最初所写“8000字长文”提出质疑,称周某存在“诬告陷害”。12月初,原阿里副总裁李永和起诉周某名誉侵权。
周某表示,这个事情对她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9月份开始已经就医治疗,先是诊断为重度抑郁,后确诊为双向情感障碍,目前已遵循医嘱从综合医院转至精神专科医院治疗。由于个人原因,未接受医嘱住院,采取在家药物治疗。对相关案件,周某表示相信司法机关会依据法律作出公正处理。
(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