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新社
澳门司警侦破涉及犯罪集团、不法经营赌博及清洗黑钱罪的案件,拘捕 11人,包括 47岁姓周姓男商人,被移送检察院处理。 司警表示,2019年8月根据搜集的情报,获悉以47岁姓周姓男商人为主脑的犯罪集团,利用在澳门经营贵宾厅的业务,在海外架设赌博平台,招揽内地居民不法网络赌博,集团将所获的不法财产透过贵宾会帐户,并经地下钱庄等不法途径转移和掩饰,案件去年(2020年)4月转为专案深入调查。 司警经综合调查及时机成熟,昨日凌晨采取行动,在皇朝商业大厦多个单位及路环的住宅单位缉获共11人。经初步盘问11人均承认在…
市场关注周焯华卷入内地开赌案会否引渡到内地受审。澳门大律师何金明接受访问时表示,在刑事案件中,澳门若已立案调查的话,便有专属调查权,在案件完结前,应不会移交澳门居民到其他地方,包括中国内地或香港特区。
他表示,倘有资料显示作为疑犯的澳门居民是涉及刑罚可判死刑的案件时,疑犯亦可提出反对移送,以往终审法院亦曾考虑基于生命权因素而裁定禁止遣送的。如在澳门立案调查而不入罪,两地现时并无引渡或移交条款适用及相应的法律规范,因此只能按澳门法律办事。
他指出,若疑犯并非现行犯(即非犯案过程中人赃并获),一般不需要羁押,但要取决于检察院及初级法院刑事起诉法庭依案件情节讯问的结果而定,再决定具体实施的强制措施,当中包括要求疑犯提供担保、交出旅游证件、定期报到,亦不排除羁押。检察院一般在收到案件后,按程序在48小时之内过堂,并会作初步安排及决定,判定最终需否羁押。在澳门当局及检察院立案之后,何金明续称,当局一般会就案件进行调查及了解细节,调查期需时一至两年不等。在查讯有结果并发出控诉书后(倘出现羁押,则法律规定控诉书须在6个月内作出,否则要取消羁押),案件会交由初级法院刑事法庭排期审讯处理。当澳门刑事案件在刑事法庭作出排期审讯决定作出后,才免除司法保密义务。
(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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