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新社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到2025年: 地级以上城市PM2.5下降1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7.5%,重污染天数在1%以内。 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分别下降10%、5%左右,汾渭平原煤炭消费量实现负增长。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鼓励自备电厂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或转为公用电厂。 地表水Ⅰ-Ⅲ类水体达到85%,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达到79%。黄河干流上中游(花园口以上)水质达到Ⅱ类。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0%,化肥农药利用率减到43%,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