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通知,要求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建立中职学校办学资质年检制度,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各地要对中职学校办学资质进行年检并公示。对年检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学校,缩减其招生计划,暂停新生学籍注册,直至停止招生;对不具备中职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未经办学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中职异地分校、办学点,要坚决取缔招生资格。
鼓励中职学校帮助部分学业困难学生按规定在职校完成义务教育,但在其未完成义务教育之前,严禁为其注册中职学籍。
教育部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