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新社
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一住户家中发生爆燃,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 9月11日0时许,大连市普兰店区一住户家中液化气罐泄露并引发爆炸。事故发生后,消防、公安、住建等部门及属地单位立即临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时30分许火被扑灭。截至4时30分许,事故致8人死亡,另有5人受伤在医院救治,暂无生命危险。 (大连应急)
大连通报普兰店区“9·10”燃气爆炸事故问责处理情况。
通报指,经事故调查组研判,大连坤马燃气公司无视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大连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燃气企业应承担的安全责任规定,在燃气生产和作业过程中未履行相关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普兰店公安分局已依法将该公司法人李洪奎、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朱来军刑事拘留。
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大连市应急局、住建局,普兰店区人民政府行业监管和属地责任严重缺位,经大连市委研究决定:免去大连市应急局党委书记张福久,党委副书记、局长杨哲职务;对大连市应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晨和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光停职检查;免去普兰店区副区长韩冰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责成普兰店区委对普兰店区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曹庆恩,住建局副局长黄旭予以免职。
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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