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新社 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表示,港警国安处任意标签民间团体为“外国代理人”而又不提供任何理据,然后就借口以国安法43条附表5要求团体提交大量数据,是滥权和不合理的做法,亦违反自然公义的原则。因此会方拒绝配合如此无理要求,亦拒绝配合当局散播恐惧。 支联会强调,自身是香港土生土长的民间团体,并非任何国家或团体的“代理人”,因此警方根本无权以有关条文要求提交任何数据。 支联会说,拒绝接受人民也有自己的想法和主张,将所有异见归类为国家之间的敌对行为,正是国安处此次行动背后的荒谬逻辑。 支联会同时表示,常委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