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新社
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 办法要求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不得以虚假消费、带头打赏等方式诱导用户在网络表演直播平台消费,不得以打赏排名、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炒作;应当加强对签约网络表演者的约束,要求其不得以语言刺激、不合理特殊对待、承诺返利、线下接触或交往,或者赠送包含违法内容的图片或视频等方式诱导用户在网络表演直播平台消费。 办法要求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人员与所签约网络表演者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00。 (文旅部)
中宣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会同有关部门近期集中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塑造什么样的未来人”的重要性,严格落实主管和属地责任,将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并加强工作联动,构建多领域、跨部门协同合作的工作格局。
中宣部亦部署,从强化综艺节目管理、强化榜单产品管理、强化粉丝消费管理、强化粉丝互动管理、强化明星经纪管理、强化明星自我约束、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限制未成年人非理性追星等八个方面着力,坚决抵制造星炒星、泛娱乐化等不良倾向和流量至上、拜金主义等畸形价值观,探索构建“饭圈”管理长效机制,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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