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价格司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
通知要求,预计最大系统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方,峰谷电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4:1;其他地方原则上不低于3:1。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在峰谷电价的基础上推行尖峰和深谷电价机制,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
通知鼓励北方地区研究制定季节性电采暖电价政策,通过适当拉长低谷时段、降低谷段电价等方式,推动进一步降低清洁取暖用电成本,有效保障居民冬季清洁取暖需求。
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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