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周一裁定,在Android软件版权纠纷的案件中(GOOGLE LLC v. ORACLE AMERICA, INC),Google胜诉,甲骨文败诉。
为了创建2007年发布的Android,Google编写了数百万行新的计算机代码。但它也使用了甲骨文Java平台的11330行代码。Google表示,这是该行业长期存在的普遍做法,有利于技术进步。它使用的纯功能性、非创造性的计算机代码没有版权保护,这是无法用其他方式编写的。但甲骨文称这是剽窃行为,并提起诉讼。
大法官斯蒂芬·布雷耶写道,“在审查这一决定时,出于争论的目的,我们假定这些材料是可受版权保护的。但我们认为,这里有争议的复制品仍然构成了合理的使用。因此,Google的复制行为并未违反版权法”。
(CNBC,美联社)
为了创建2007年发布的Android,Google编写了数百万行新的计算机代码。但它也使用了甲骨文Java平台的11330行代码。Google表示,这是该行业长期存在的普遍做法,有利于技术进步。它使用的纯功能性、非创造性的计算机代码没有版权保护,这是无法用其他方式编写的。但甲骨文称这是剽窃行为,并提起诉讼。
大法官斯蒂芬·布雷耶写道,“在审查这一决定时,出于争论的目的,我们假定这些材料是可受版权保护的。但我们认为,这里有争议的复制品仍然构成了合理的使用。因此,Google的复制行为并未违反版权法”。
(CNBC,美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