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中两国政府3日举行“日中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日方就1日起施行的中国《海警法》指出“不能以违反国际法的形式适用”,传达了关切。背景原因是认为基于该法的中国有关部门的活动有可能侵犯日本主权。《海警法》是中国国内法,对于主权受到外国组织等侵犯的情况,允许海警局使用武器。有意见认为,若中国在钓鱼岛(日本称尖阁诸岛)周边对日本船舶采取基于该法的措施,或许会发展为偶发性冲突。在磋商中,日方可能已要求中方就适用该法的对象海域范围进行详细说明。官房长官加藤胜信在记者会上就此次磋商的意义强调称:“在降低发生不测事态的可能性上,也极其重要。”此外,日英两国外长防长在3日的磋商中也对《海警法》共享了强烈关切。另据日本媒体报道,日自民党众议员长尾敬表示关注中国日前实施的《海警法》,并计划明天前往钓鱼岛海域支援冲绳县渔民进行渔业活动。
4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就《海警法》称,制定《海警法》是中国正常的立法活动,符合国际惯例和各国实践。中方的立法过程是公开透明的。我们希望有关国家客观正确看待,不要无端猜疑指责。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固有领土,中方坚定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中日双方应根据中日四点原则共识精神,通过对话管控分歧,维护有关海域的和平稳定。有关国家间开展合作应确保不损害第三方利益,不损害地区国家间的互信,不损害地区和平稳定。中方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决心坚定不移,同时愿继续通过协商谈判同有关当事国妥善处理分歧。
(共同社 12中国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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