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新社消息:福建东港石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码头化学品泄漏事件初步认定为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截至8日15时,受影响海域漂浮的油污已基本完成清理;对岸边、渔排等随潮水起落的残留油污进行吸附的工作仍在继续。
事情经过为,2018年11月3日16时左右,“天桐1”油轮靠泊泉州市泉港区东港石化公司码头;11月3日19时20分,开始从东港石化码头输油管道进行工业用裂解碳九的装船作业;11月4日凌晨0时51分,输油管出现跳管现象;凌晨1时13分,东港石化码头作业人员发现装船过程中发生工业用裂解碳九化学品泄漏。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停泵关阀措施,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迅速到码头进行污油回收。凌晨1时23分油品停止泄漏;凌晨2时许,处置单位赶到码头进行污油回收;凌晨4时30分,围油栏内清污作业基本结束。但部分污油向邻近的肖厝海域移动,泉港部分区域空气出现刺鼻性气味。
环境检测情况中,大气方面,11月4日12时及此后空气中的有机物萘、苯乙烯的浓度均低于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中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限值。
水质方面,8日,11个监测点化学需氧量均达到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石油类除肖厝码头监测点处于第三类海水水质范围外,其他10个监测点均达到第一(二)类水质标准。
水产品方面,省海洋与渔业监测中心于4日9时在养殖区抽取3个样品进行初检,根据检测规程需连续两周检测无裂解碳九残留物,方可解除管制。泉港区已于4日暂缓受影响海域网箱养殖水产品起捕、销售、食用。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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